时间:2020/11/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黑龙江省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通知

特别提示

凡参加黑龙江省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黑招委〔〕2号)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及秋冬季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发〔〕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省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疫情防控准备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10月17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每位考生每科目填写一张,下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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