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旅游行业诚信“红黑榜”制度 鹤岗市旅游局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进一步褒扬宣传诚信、惩戒曝光失信,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规[]5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结合市旅游局对全市旅行社、酒店和旅游景区(点)的监管职能而制定。 第三条旅游行业诚信“红榜”(下称红榜)是指在本制度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的平台上对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并具有良好示范带动效应的旅游企业及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四条旅游行业诚信“黑榜”(下称黑榜)是指在本制度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的平台上对具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旅游企业及有关情况进行曝光。 第五条本制度由鹤岗市旅游局组织实施。 第六条鹤岗市旅游行业诚信红黑榜榜单将在鹤岗市政府门户网站、鹤岗旅游局 (三)属于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示、曝光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用信息公示、曝光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行政执法有关,公示、曝光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只限于行政机关内部公示、曝光的信息;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示公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鹤岗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赞赏 长按中科白癜风医院健康庆双节治疗白癜风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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